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了一份令人吃惊的域名抢注诉讼请求,引发了广泛关注。EUIPO是负责管理欧盟范围内商标注册的机构,此次其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对域名epta-agencies.com提出了抢注投诉。
EUIPO希望撤销该域名的理由很充分。据投诉称,该域名与向商标注册人发送误导性发票的业务有关。尽管发票上有免责声明,但许多收到此类通知的人误以为他们必须付款。这种行为虽然恶劣,但并不构成抢注,因此提起UDRP案件并不合适。
然而,EUIPO依据自身及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提起诉讼,却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首先,其所依据的注册商标是在域名注册后才申请的。这意味着EUIPO需要依赖这些术语的普通法权利,但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些权利在域名注册之前就已存在。其次,即便EUIPO能证明其权利,这些商标与域名之间也不存在相似性。
捷克仲裁法院合议庭成员尼尔·布朗指出,本案从一开始就存在缺陷,是恶意提起的域名反向劫持诉讼。他写道:“投诉人肯定已经意识到,就其提出的理由和用于证明理由的证据而言,其胜诉的机会很小,甚至可能不存在。”
“投诉人必须而且应该意识到,当争议域名于2022年9月10日被注册时,投诉人并没有任何注册商标。如果要证明域名的恶意注册,投诉人必须证明争议域名注册前的普通法商标或未注册商标。”
“投诉人声称其确实拥有此类权利,但仅声称其目前拥有此类权利,即在投诉人被提起诉讼之时,而不是在争议域名被注册之前的任何时候。投诉人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在任何时候拥有这种普通法或未注册的商标权。”
“在争议域名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问题上,投诉人肯定而且应该意识到,要证明这一点几乎是不可能的。”它选择了争议域名与注册商标混淆性近似的意见,但两者之间的简单比较应该告诉它,它的这一意见是不能成立的。专家组从未要求投诉人解释域名中的“epta”和“agencies”如何与商标中的“EUIPO”或“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相似或混淆性相似,而这两个词显然不是也不包括在商标中。
更重要的是,投诉人必须而且应该意识到,在恶意注册争议域名时,投诉人不可能胜诉,因为其仅有的经证实的商标是在争议域名注册后很久才申请和注册的,该域名不可能是恶意注册的。
因此,投诉人在明知其案件存在这些重大缺陷的情况下仍提起诉讼,显然是不合理的。目前,代表欧盟知识产权局的Schönherr Rechtsanwälte GmbH公司已经提交了诉讼请求,但域名所有者尚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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