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台湾域名的争议处理流程
1、申诉人向争议处理机构送交【申诉书】,提出网域名称争议案件之申诉救济[注1]。
2、争议处理机构受理申诉案件。
3、争议处理机构向台湾网络信息中心查询注册资料。
4、争议处理机构寄送申诉书予注册人及台湾网络信息中心。
5、争议处理机构通知注册人、申诉人及台湾网络信息中心,争议处理程序开始[注2]。
6、注册人依争议处理办法实施要点规定提出【答辩书】。
7、争议处理机构选定专家组成专家小组。
8、争议处理机构通知注册人、申诉人及台湾网络信息中心,专家小组名单及预定【专家决定结果】日期。
9、专家小组将【专家决定结果】送交争议处理机构。
10、争议处理机构通知注册人、申诉人及台湾网络信息中心【专家决定结果】并公布于网站。
11、台湾网络信息中心以e-mail或公函之方式通知注册人及申诉人执行【专家决定结果】。 移转申诉人选定新Registrar并提交网域名称注册基本资料、公司营利事业登记证及台湾网络信息中心通知公函 取消 台湾网络信息中心及原Registrar取消系争域名,清除该笔注册资料。 驳回网域名称状态恢复正常。
12、新选定之Registrar通知台湾网络信息中心受理争议处理案件之移转作业。
13、台湾网络信息中心将该网域名称之状态修正为新申请待文件审核。
14、Registrar协助申诉人将域名注册资料输入资料库并提供申诉人该域名之密码。
15、申诉人依Registrar之规定完成缴交域名费用,即完成移转作业。 16依争议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20日内不可做任何移转。
【备注】
1. 网域名称争议处理申诉救济:依网域名称争议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诉人请求之救济为「取消注册人之网域名称」或「移转该网域名称予申诉人」。
2. 争议处理程序开始:网域名称进入争议处理程序后,网域名称之状态即为「网域名称争议处理进行中」,该域名无法进行任何更改修正作业,但该域名仍可以正常解析使用(DNS正常)。
申诉书格式:
申诉书应依据争议处理机构所规定的制式格式,填写下列事项:
1.请求争议处理机构处理之事项。
2.申诉人及代理人资料。
3.联络方式。
4.选择由一位或三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若选择由三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应提出专家名单
5.提供注册人的相关资讯。
6.有争议之网域名称。
7.受理注册机构。
8.网域名称争议所涉及之商标、标章、姓名、事业名称或其他标识,与相关事项。
9.载明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之申诉要件,并遵守争议处理机构所订附则中格式之规定。
10.叙明依处理办法请求之救济方法,也就是取消或移转注册人的网域名称
11.叙明与申诉书中所载争议网域名称相关之其他法律程序。
12.申诉人所依据的证据文件。
详细说明请参考各争议处理机构规定,处理详细信息请参考:https://www.febhost.com/help/detail/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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